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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拟给予王连生等8位同学退学处理的公告

时间:2021年02月02日 18:34 浏览:

宁德师范学院拟对王连生等9位同学作出退学处理,因拟退学处理的相关通知无法通过“本人面签”、“留置”、“邮寄”等方式送达,故通过公告形式进行送达,自公告之日起,经过7日即视为送达。公告送达内容如下:

王连生,2012级体育教育专业,学号:B2012081265。该生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,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。

江超,2012级体育教育专业,学号: 2012081208。该生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,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。

季夏雨,2017级体育教育专业,学号: 20170901233。该生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,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。

王飞斌,2013级体育教育专业,学号:B2013081143。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,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。

郑华,2013级体育教育专业,学号:B2013081212。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,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。

吴福龙,2009级体育教育专业,学号: 2009081224。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,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。

陈君,2012级体育教育专业,学号: B2012081107。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,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。

蔡嘉欣,2012级体育教育专业,学号: B2012081255。该生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,且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未完成学业。

根据《宁德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》(宁师院[2017]76号)第三十一条的规定,学校拟对以上学生作出退学的处理。
如以上学生或其代理人对此拟退学处理存有异议,可自收到本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本学院提出陈述和申辩,逾期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意见的,视为对学校拟退学的相关处理无异议。

陈述和申辩联系电话:13635216218

陈述和申辩联系邮箱:10167798@qq.com

联系人:郑滢滢

学院办公地址: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学院路1号宁德师范学院求实楼1楼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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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     2021年2月2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