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体育教育专业(师范本科)人才培养方案

时间:2016年11月07日 09:20 浏览:

体育教育专业(师范本科)人才培养方案

2014级开始执行)

一、学科门类:教育学(专业代码:040201

二、培养目标:

本专业培养具备现代教育与体育教育学科基础理论知识,能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体育教学、课外运动训练与竞赛工作、体育科学研究、学校体育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人才。毕业生适宜到中等学校从事体育教育和科学研究工作,并能从事学校体育管理、运动训练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等工作。

三、培养要求:

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学校体育教育教学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接受作为体育教师所必备的运动技能的基本训练,掌握体育教学、训练、竞赛、科研的基本能力。

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具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和健康的心理品质,热爱体育教育事业,为人师表,具有较强的事业心、责任感和艰苦奋斗精神。

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:

1、掌握开展学校体育工作所需的教育科学、运动科学、心理科学、社会科学和运动项目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;

2、掌握相关运动项目的基本技能,具备教学训练中所必需的讲解、示范、保护帮助、分析纠正错误、组织、制订相关文件的技术与方法;

3、具有体育教师所必备的教学、训练、科研、竞赛组织、裁判、学校体育管理工作的基本能力;

4、熟悉国家有关学校体育的方针、政策和法规;

5、了解学校体育工作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;

6、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,具有一定的创新工作能力;

7、除完成专业教学活动的各项规定外,非专业素质学分不低于20学分,具体要求按照《宁德师范学院大学生非专业素质学分认证办法(试行)》(宁师院[2013]58号)文件执行。

四、修业年限:标准学制为四年,最长在校修业年限(含休学)6年。

五、主要课程:

教育学、心理学、运动解剖学、运动生理学、运动生物化学、健康教育学、体育心理学、学校体育学、体育概论、体育教学论、足球、田径、体操、武术等。

六、授予学位:

达到本专业规定的最低学分要求,符合国家学位规定和宁德师范学院学位授予条件者,授予教育学学士学位。

  体育教育专业(师范本科)人才培养方案.doc